山西长子县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
为进一步推进长子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环境,培育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诚信意识,长子县农委将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提升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长子县农委将对全县150多家农资店及认证无公害的大型企业开展质量信用评级。并成立专家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内容要求,对农产品企业(合作社)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对参与企业(合作社)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按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每个企业(合作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总分为100分,按分值对应从高到低评出A、B、C、D四个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为A级,80至89分为B级,60至79分为C级,59分以下为D级。A级为诚信,进行简化监督,每年2次;B级为守信,进行常规监督,每年4至6次;C级为基本守信,进行强化监督,每年6至10次;D级为失信,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获得A级的企业,建议在政策扶持上给予优先考虑、优先评级,连续2年评定为A级企业的授予“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标牌,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对确定为C、D类诚信等级的企业(合作社)提出警示,由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帮扶整改。对已取得A、B级诚信的企业(合作社)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诚信称号,并在“长子县政府网”上公示,本年度内不得参与诚信等级评比。
长子县农委今年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力争年底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管理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分级管理模式,积极推进规模种植企业、农资经销企业及农产品经销户生产企业(合作社)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及农资经营单位的整体诚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