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建立农产品“红黑榜”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减少和防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马鞍山市农委近日推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红黑榜”管理,即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用定量分析检测方式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产品质量合格、生产经营监管规范严格,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列入“红榜”。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农药、兽药或其他物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农药、兽药或其他物质等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