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大误区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广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在不久前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捍卫“舌尖上的安全”,不仅需要方方面面不懈的努力,还需要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正确的认识。而要做到正确认识,笔者认为首先要破除几个常识性误区。
误区一:国外的农产品比国内的安全
不少消费者认为,国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好于国内,于是对进口农产品趋之若鹜。
其实不然。当今最发达的西方国家或地区都曾发生过严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比如德国黄瓜中毒事件、新西兰乳粉双氰胺事件。还有报道指出西班牙、意大利、德国、英国和美国发生的一些渔业厂商有意给低价鱼贴上名贵鱼的标签以次充好等事件。
这些事件充分说明国外的农产品并不一定安全。换言之,食品安全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具有超越国界的特性。对此,消费者要有个理性的认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与政府的重视程度和投入水平密切相关。可以想象,一个连温饱都未解决的国家或地区,哪有多余精力顾及质量安全问题。
当前,我国经济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二位并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民生、社会管理和生态环境(包括食品安全)等已经与经济建设并驾齐驱,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建设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列为今后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更是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高到关系执政能力水平高低的高度。可以说,这种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另外,随着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稳步推进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传统的千家万户、分散的经营方式正快速地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现代农业方向发展,再加上品牌化的推动、追溯系统管理和信息化技术的运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和水平不断提高。相信不久的将来,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误区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应该保证零风险
许多人都认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就是要保证消费者买到的农产品没有任何质量安全风险,即零风险。
正确认识这个问题,首先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有准确认识。所谓风险,是指农产品质量对人类、动植物健康或环境产生不良效应的可能性和严重性。所谓不良效应,是由农产品中或农业生产操作中存在或带来的某种危害所引起。所谓危害,是指农产品中潜在的将对人类、动植物健康或环境产生不良效应的生物、化学或物理性因子或条件。
从理论上而言,几乎所有化学物质、大多微生物等都是危害因素,但只要接触剂量低于某阈值,则对于人体或环境等无风险。从实践中看,在多种因素的干扰下,比如某些化学物质阈值难以确定、微生物活体存在诸多变数,对于一些物质的致癌性没有阈值可以衡量,人类认识危害的难度在加大、能力也显得极为有限。因此,风险具有阶段性和相对性的特点。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认知水平,对风险的认识可能会产生变化。基于此,不存在零风险的农产品和食品。
那么,如何确保在现有认知水平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使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这就需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对人类、动植物健康或环境可能产生不良效应的危害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采取规避或降低危害影响的措施,制定相关的限量标准,检测衡量农产品是否符合标准。
误区三:原料安全,经加工制成的食品就安全
原料安全、制成品就安全的这种观点有一定的普遍性。不少人认为,从农产品加工而来的食品,只要农产品本身安全,加工制成的食品必定安全。
殊不知,从农产品到制成食品的中间过程和链条十分复杂繁琐,可能带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因素众多,不能简单地想当然。
新鲜农产品在加工过程中不慎受到单增李斯特菌、大肠杆菌等细菌污染;生姜在储藏加工过程中,使用硫黄熏蒸,导致生姜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残留超标;蜜饯在制作过程中,添加甜蜜素、工业增色剂等非法物质……这些例子不胜枚举。
即便原料是安全的,制成品也极有可能对人体产生风险、危害人体健康。由于环节增多,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加工食品有时比鲜活农产品存在的风险、隐患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