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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县四项措施强化行政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

发布时间:04-24 03:06分类:绿色食品

  今年来,沂南县一手抓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一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努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以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实际需求为出发点,采取四项措施强化行政,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强化政府行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公安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牵头组织、农业局为主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的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构建三级体系,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环节有效监管。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伍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正规化”的要求,在县里成立了高配正科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572个村分别配置了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和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员,建立健全了县乡(镇)统一、检打联动、联防联控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实现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基地生产环境、生产者依法经营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环节的有效监管。

  三是完善监管措施,促进工作常态化。按照“优化、配强”的原则,建立了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监管队伍。为有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政府颁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体系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和通告,制定了《关于合理布局农药经营网点有序推进农药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详细工作方案,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常态化、可持续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设立专项经费,有效促进工作开展。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机构、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执法监管条件建设及工作经费、检测机构日常运转经费、例行监测及检测仪器购置等经费。并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设施、检验检测、信息手段、科技研发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与支持,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能力。目前,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128.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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