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跻身全国农村改革实验区
经集约化科学运营管理,土地也能像金融产品一样可存、可贷,甚至可以打包“上市”竞价。近日,平罗县正式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项目为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平罗县将在3年内形成整套科学规范的土地管理运行机制,为全国农村地区土地改革示范、总结相关经验。
12月5日,经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农业部正式批准18个市(县、区)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平罗县是我区唯一跻身其中的试验区。近年来,平罗县创造性地开展了以集体土地和资产为资本,以存贷、托管、代耕代种土地和发展二、三产业为经营形式的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试点,搭建了县、乡、村级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这种“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流转有序”的土地流转新机制,成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
“随着试验项目的深入开展,平罗农村地区的土地将经过集约化整合,走向市场,土地的商品属性将被彻底激活释放,农民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平罗县主要领导说。姚伏镇小店子村是平罗县最先开展土地流转的村之一,该村成立的土地信用合作社采用“土地银行”运作机制流转农民土地2800亩,形成了公司+土地合作社+农机协会+农户的特有模式,300多名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轻松务工,挣两份收入。头闸镇土地信用合作社从农民手中吸存土地3000亩,经过改良,贷给广东客商发展万寿菊,开展万寿菊加工项目,使土地产值比原来翻了三四倍还多。
截至目前,平罗已经形成了股份制农场、土地银行等5种土地经营管理模式,其中挂牌成立农村土地信用合作社62个,累计流转土地28.4万亩,实现集体经济收入284万元,转移农村劳动力8450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8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