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之困
在湛江,不少地方官员和村民四处奔走,为的是筹集资金搞乡村公路建设。
但另一方面,南方日报记者近日在湛江市徐闻县、雷州、吴川等地调查发现,各县区(包括县级市)的乡村公路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当地群众投诉不断。然而,由于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机制存在争议,各县交通部门均反映缺钱修路,乡村公路养护滞后。
“建一条水泥路不容易,不能因为管理问题的争议,而停滞了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湛江群众迫切希望理顺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机制。
养护滞后的农村公路
乡村公路破损,尽管有超载、工程质量等因素影响,但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乡村公路难以得到及时养护
徐闻县前山镇永安村、下园村、前海、后海和山海等几个村庄相邻,周边近2万村民依靠一条狭窄的村道Y247线出入。2012年5月22日,一辆载着碎石的货车经过下园村楼前桥时,桥面突然凹陷,桥梁变形,有坍塌危险。
下园村村支书李茂通说,事发后,村委会及时向镇政府汇报,希望上级政府可以尽快拨款修复这条交通要道。然而大半年过去了,楼前桥的修复却没有下文,村民为此不断上访。直到前几天,危桥才传来动工修复的消息。
记者实地观察发现,楼前桥桥头凹陷,桥底露出钢筋,虽是一座危桥,但不时有摩托车和货车经过,站在桥梁上能感觉到震动。
“一条好好的乡村公路,就被一座危桥给断了。”永安村村委会主任李德瑞说,镇政府为了安全起见,曾运来泥土将桥的两端挡住,不让车辆通过。但由于出入不便,一些人开车冒险通过泥土堆,还有村民干脆把黄土堆搬开,继续开车通过危桥。
楼前桥是湛江乡村道路损坏的缩影。在徐闻县曲界镇仙安路口梁村路段,即Y259线,这条长约5.1公里的沥青路,只建成约10年,但路面破损现象严重,一到雨天,这段村道就又变回黄泥路。
徐闻县乡村硬底化道路从2002年开始建设,距今已经10年,但不少水泥路已遭到损坏。据徐闻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透露,70%以上的农村公路出现断裂、下沉、破烂,20%以上的道路已无法通行。“好多路都烂得较糟糕,群众经常投诉。”雷州市公路局相关负责人也坦言。
记者调查发现,乡村公路破损,尽管有超载、工程质量等因素影响,但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乡村公路难以得到及时养护。据多地群众投诉,虽然当地成立了乡村公路养护队伍,但无论村里怎么向上反映,受损的公路均难得到有效修复。
“一条裂缝可以毁掉一条路。”徐闻县交通局养路站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水泥路出现裂缝后得不到及时修复,经过雨水渗透,路面破坏速度会越来越快。
养护资金管理存争议
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上,湛江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与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之间仍存争议,不少养护资金未拨付
徐闻县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要求,政府已经将楼前桥的损坏情况以及维修方案报给市交通部门,但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一直没有拨付资金,危桥一直得不到维修,当地交通部门只能自筹资金。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上,湛江市级交通主管部门与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之间仍存争议。
2005年9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其中规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方案要求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加强资金的管理使用,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每年在统筹安排汽车养路费时,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水平不得低于以下标准: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统筹本级财政预算。
交通运输部随后出台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汽车养路费和省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拨付县级交通主管部门。
2008年2月,广东出台实施《广东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县级人民政府为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方面,这份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省补助资金由省交通厅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拨付市交通主管部门,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拨付至县交通主管部门。
“好几次开会,我们都提到养护资金的问题,钱到湛江市交通局就卡得很死。”雷州市交通局局长黄海松在接受采访时说,雷州市乡道和村道总计约1000公里,但到2012年11月,市交通局养路总站的资金还是没有下拨。黄海松透露,湛江各县交通部门开了几次会,都因养护资金问题发生争论。
徐闻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苏运庆说,徐闻县已经组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按照规定,徐闻县乡道1200公里、村道1700公里,每年省补助乡村公路养护费不少于590万元,从2005年到2012年6年共计3540万元。“目前一分钱都没有拨给我们,虽然徐闻县政府和交通局都曾多次向市交通局发函恳请拨款,但至今所有养护资金均未拨付。”
吴川市交通局的吴局长告诉记者,湛江是由市交通部门统筹安排乡村公路养护资金,县交通部门要先拿出钱开展养护,市交通局逐步验收拨款。“拨款金额不多,今年只有30多万元,且资金也很难及时到位。”
期待理顺的管理体制
目前,湛江正在廉江等地试点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市场化模式管理,将资金拨至县级相关部门
“现在主要是资金拨付程序比较慢,周期太长,我们也很着急。”湛江市交通局副局长周华表示,2007年,全国开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改革,主要解决“养护市场化”和“养人不养路”的问题,确定省级补助标准为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资金拨到市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周华认为,省里将资金拨到市后,市交通局是直接拨给县交通主管部门还是将资金进行统筹使用,对此存在不同认识。湛江交通局经过省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对资金进行统筹使用。“市级统筹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一个县的力量很小,如果遇到自然灾害等,可能难以拿出那么多钱来修路。”
但各县群众和公路局的工作人员也提出,现存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机制导致办事效率低,农村公路养护滞后,很多可以及时解决的小问题,最后变成了大维修。而如果按照国务院出台的方案,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县交通主管部门,可以有效提高农村公路的养护效率。
湛江市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站长廖春波告诉记者,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重要的是要走市场化方向,实施工程计量拨款。湛江制定了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目前,廉江、遂溪等地均已展开试点,将养护资金拨到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但徐闻、麻章、东海等部分地区还没有推开。
地方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则提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是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但大家并不清楚省里下拨给市里的资金情况,也不清楚具体使用状况。
对此,廖春波强调,并不存在克扣或挪用专款的情况。“湛江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在推进中确实存在一些困难,主要问题在于部分地方政府部门不能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的职能机构。”以徐闻为例,一个县就有公路局和农村公路养护站两个职能重叠的机构,但又没有对机构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市交通局也不能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徐闻。
雷州市公路局局长邓伟荣建议省交通厅直接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专项资金拨到县级(含县级市)交通主管部门,有效监管资金使用情况,由市交通局和县政府联合建立监管机制。
“尽管改革进程中仍存争议,但不能因此停止农村公路的养护,市交通局仍要对亟需养护的公路进行审批,拨付资金。另外,他建议市交通局要做到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公开透明,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苏运庆说。
廖春波表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并非不拨给县交通部门,尽管目前各县有不同的养护模式,但都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管理。她建议,一是各地政府要主动做好主导工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改革;二是要加大对资金的管理力度;三是部门机构要按照改革的要求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