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体制障碍,增强农村活力
为期两天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月22日在京闭幕。会议指出,明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继续做好“三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明年农业农村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从十八大报告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再次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可以预计,2013年发布的新的中央一号文件将可能再次关注“三农”问题。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基本上为明年的农村工作定了基调,就是要消除制约农业发展的体制障碍,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必然要实现“三变”:一是农村面貌变,二是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变,三是农民财富变。这“三变”如果变好了、变活了,中国农村将迎来跨越发展。
农村面貌变,不仅仅是农村外在环境的变好,也是农村人文社会环境的变好,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到位,是农民国民待遇的落实到位。受制于中国城乡二元格局,中国农村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交通等各方面的发展均落后于城市,长期存在工农业“剪刀差”、基本公共品“剪刀差”等。历年来为了解决这些“剪刀差”,曾经出台过诸多政策,比如全面免除农业税,比如种粮补贴等,这些政策对于改变农村面貌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城乡二元格局的形成已经有数十年的历史,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这是推动农村面貌变化的重要抓手。但城镇化绝非简单地大兴土木,而是通过城镇化承载诸多公共服务职能,使农村的公共服务品建设能够尽快地跟上来,让农民能够就近享受城市所具备的各种基本公共服务,彻底改善当前农村公共服务落后的局面。城镇实际上不仅将聚集农村人口,使农村土地更加有效使用,还将起到公共服务的辐射功能,让农民最大便利地享有公共服务。
在市场经济社会,如何让农民在城镇化中得利,如何让农民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具备竞争力,如何让农民能够在新一波城镇化浪潮中成为利益分配参与者、发展成果享有者?这就必须增强农民的市场竞争力,既要通过一系列技能培训推动农民增强本领,也应按照十八大报告的要求,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使土地成为农民可用、可交易的财产。消除体制障碍,就是要消除以往对农民发展不利的制度措施,赋予农民以制度红利。那些忽视物权的制度设计是不合理的,是需要改革的。城乡统筹,必须将农民的物权统筹进去。近年来,一些地方开展了农村土地、宅基地、房屋等确权试验,都是好的尝试,试验成功的应扩大范围。
发展农村,发展城镇,也可以让城市减轻压力,应当把城镇化与城市化有机统一起来。过去,我们在城市化上耗力较多,对城镇化重视程度不够,这个课需补好,但也不能顾此失彼,应统筹兼顾,着力合理,多做加法。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品提供还远远没有达到完美的程度,要做的功课还有很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是要减少城市的公共服务品供给,而是既要增加城市的公共服务品,又要使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品迎头赶上,使我国的城乡均发生向好的变化。
增强农村活力,也需要各级政府多想办法,多做改革试验,多提供有效的改革路径选择。毕竟中国各地区仍然存在发展不均衡的情况,许多政策不可能“一刀切”,必须因地制宜,结合中央有关精神选择最适合本地发展的可靠路径,才是正道。只要付出真心、付出努力,沿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农村天地很大,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