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关爱农村“三老”人员措施得力
近年来,马尔康县高度重视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积极分子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采取多项措施,从组织、政治、身心、生活待遇等方面对“三老”人员进行关爱,县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关爱农村“三老”人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引导、调动农村“三老”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该县成立了农村“三老”人员关爱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委组织部规范健全农村“三老”人员档案,各乡镇党委把农村“三老”人员关爱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好工作台帐,定期了解和研究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农村“三老”人员享受的政治待遇,邀请他们参加或列席乡、村党组织有关会议和学习,听取意见建议;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他们的困难,切实发挥“三老”人员支持、参与本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同时,组织开展有益的活动,调动“三老”人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各乡镇、村经常利用一些重大节日,开展一些文艺汇演、座谈等,使“三老”人员能够积极踊跃参与到经济、社会建设中来。走访慰问到位,每逢节日,对“三老”人员采取不同形式的慰问,确保“三老”人员100%的走访慰问。该县还让“三老”人员享受到每月定额生活补助,在原领取180元的基础上增加60元,提高到240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分别纳入农村低保和“五保”。农村“三老”人员去世后,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救助,用于丧葬事宜。对于农村“三老”人员的医疗费用,县卫生局按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政策,实行最高比例报销。另外,县卫生局每两年组织农村“三老”人员健康体检一次。实施扶贫项目等方面要优先扶持和帮助较困难的农村“三老”人员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