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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轮驱动”建设福州美丽新农村

发布时间:09-05 00:10分类:农村文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作为八闽首邑的福州,依山面海,环境优美,生态和谐,在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之后,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及时“华丽转身”,顺势而为,将触角延伸到了广袤的农村大地,拉开了一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百村竞赛“双轮驱动”、打造美丽新农村的大幕……

  展新颜:环境治理显成效

  近年来,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切入点,在“百村整治”、“家园清洁行动”基础上,2012年着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1593”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美丽村庄建设创造了良好基础。

  “1”,即明确1个目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是有效改善福州市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区域发展,进一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生态文明向农村辐射,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

  “5”,即坚持5化标准。一是清洁化。重点治理村庄及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内河、桥梁等陈年垃圾堆和卫生死角。二是秩序化。规范村民在房前屋后摆放生产、生活用品,迁移沿路堆放的建材杂物等,使其规范化、秩序化。三是优美化。加快村庄绿化、美化,有条件的村庄建设面积适宜、乡土气息浓郁的小型休闲广场和公共绿地,形成富有特色的绿色生态景观。四是制度化。努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研究建立一套包括日常保洁、管理、群众文明素养提升等在内的指标体系,并以此为标准对各地治理工作进行评价。五是常态化。要强化对环境综合治理的巡查与考核,建立完整的台帐记录,形成常态化的巡查机制,积极引导村民参与“文明乡镇”、“十星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形成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管理有序、乡风文明的良好局面。

  “9”,即采取9项措施。一是组班子。成立了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治理办),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二是定标准。制定了《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巡查标准》(县级、乡镇、村庄)、《福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定》和《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季度考核标准》(县级、乡镇、村庄)等相关考核标准,并下发各县(市)实施。三是明责任。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农村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督促县(市)抓好落实。各县(市)也分别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明确农村环境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四是建机制。市治理办已逐步建立起办公会、协调会、日常巡查、大检查、红牌警告、效能告诫等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运行、督查问责等管理机制,完善每月两次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的市县联动检查机制。五是严督查。市治理办对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开展全覆盖式的检查。对检查未达标准要求的,给予红牌警告或效能告诫。截止2012年11月5日,全市有8人受到市、县两级效能告诫,有1个县、1个工业区管委会、4个县直部门、66个乡镇(街道)、57个村居被红牌警告。六是重投入。今年以来,市财政已下拨2845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各县(市)政府累计投入3.02亿元,乡镇投入1.1亿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截止10月底,全市新增垃圾箱(池)17547个,新增垃圾中转车328辆,新增保洁人员1755名。七是抓长效。用常态化的高压巡查促使各乡镇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日常保洁实行“五定”(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标),完善乡镇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社会化保洁模式。八是树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市治理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涌现出了永泰县红星乡的“星级卫生户”评选、福清市三山镇“小手牵大手”、长乐市梅花镇网格化管理等先进典型。九是造氛围。市、县两级充分运用网络、报刊、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发动,增进共识,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整治的良好氛围。

  “3”,即主攻3个阶段。第一阶段(2012年):整体推进。这个阶段重点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推动治理工作向基层、村庄和盲点死角延伸。第二阶段(2013年):巩固提升。要把治理工作融入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加强污染治理。第三阶段(2014年):常态管理。全面清除“脏、乱、差”现象,改善镇容村貌,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资金配套、人员配备、工作考核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全市文明村镇建设工作,力争到2014年,全市30%以上的乡镇建成全国或省级文明乡镇,50%以上的乡镇与3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市级以上文明村镇。

  树精品:“百村竞赛”劲头足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既是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突破口,治理后的村庄面貌焕然一新,不仅直接改善了农民的人居环境,而且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村庄环境治理和观光休闲农业相结合,形成了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拓宽了农民增收的渠道。在此基础上,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筛选出100个村,开展了以“展示田园风味、打造宜居宜业”为主题的新农村建设“百村竞赛”活动,突出生态、生产、生活,强化硬件设施建设,形成百舸争流的新农村建设氛围。如今已涌现出了一批深具乡村魅力的精品示范村:

  溪头村,青山绿水中的百亿工业村。福清市溪头村,是洪宽工业园区和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核心区所在地。近年来,溪头村党支部与工业园区党委摸索出了党建工作联“创”、村企发展联“谋”、人才双向联“培”、和谐环境联“营”,形成了村园互动共建的工作机制。如今,在溪头村的青山绿树中,有大小工厂136家,其中台资98家,去年产值达126亿元,今年产值将达160亿元。全村90%的村民拥有股份,产业延伸到每个家庭,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3万元。在发展工业的同时,溪头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是国内第一个建立台湾高优农业试验场的村庄,目前已成为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核心区,引进多个台湾精致农业项目,拥有多个台湾高优水果园、药材园、蔬菜园等,依托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发展,溪头村正致力改善民生,修建了占地300多亩的全省最大的村级公园—松涛园,村里给60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补贴,并在全市率先投资50多万元建设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善农民医疗养老保障。同时,实现村内有线电视、移动通讯网络和wifi网络全覆盖,村民随时随地可以通过终端设备实现上网,获取最新信息,提高了全村信息化水平。伴随着“十八大”的东风,全村正朝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协调发展的道路上阔步前进。

  宜夏村,“鼓岭故事”的诞生地。宜夏村位于福州市的晋安区鼓山上,拥有200多栋风格迥异的避暑别墅,还有教堂、医院、游泳池、万国公益社等公共建筑,是我国最早由外国人开发并以外籍人士为主要活动群体的避暑胜地之一,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时任国家副主席)访美时,讲述让中美两国人民感动的“鼓岭故事”的发生地。宜夏村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今年来,宜夏村立足自身优势,完善规划编制、加大环境治理和鼓岭古街的修复,在老街改造和整治中抓住“中西合璧”的灵魂,充分挖掘宜夏村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对万国公益社、老邮局、洋人游泳池这些极其珍贵的历史建筑重点打造,使宜夏村成为一个承载着中西方文化历史,承前启后,充满人文情怀的避暑胜地,成为福州的一张新名片。

  芋坑村,干群齐心突围的田园村。山水缠绕的永泰县塘前乡芋坑村,由于年久风蚀,村落残败凌乱。在今年的创先争优活动中,群众在评议党员干部时,提出了建设新家园的强烈要求,为此村两委班子提出“建设美丽芋坑,打造幸福家园”的庄严承诺,我们抓住这一契机,及时将芋坑村列入今年“百村竞赛”精品示范村建设名单,整合资源,助力芋坑村建设。芋坑村两委班子立足自然生态特色优势,建立了目标责任机制,32位党员人人有岗、岗岗有责。如今在干群的齐心努力下,编制村庄规划,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修建道路5公里,安装自来水、改造危桥、铺设水泥路、修缮活动场所、绿化美化村道、景观提升等工作,芋坑村焕发出了异彩,成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深具田园风光的魅力乡村。

  自开展“百村竞赛”活动以来,我市累计投入各类资金8.72亿元,实施项目296项,修建水泥道路320多公里、新增公园面积452亩,实施立面改造1205户,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逐步完善,通过“百村竞赛”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局面。

  建机制:为有源头活水来

  “机制活,则全局活”。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百村竞赛”双轮驱动,打造美丽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福州市始终注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新农村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责任主体机制。市委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责任主体,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市)区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主要领导挂钩包村,并确定一位县级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规划设计、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环境整治、景观建设、生产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督促检查等八个推进工作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到人。

  市县联动机制。市新农村办成立了10个帮扶工作队。制定了帮扶工作方案,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帮扶服务。竞赛村的道路建设、小流域治理、污水处理、景观建设等项目直接列入市直相关单位项目库,给予扶持。

  专家指导机制。市委农办从省住建厅、农大等省直单位聘请建筑设计、景观规划、生产发展等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团,深入各个竞赛村逐一指导服务,提升建设品质与特色。

  考核驱动机制。组成督查组,每月一督查一通报。完善“百村竞赛”末位淘汰机制,各县(市)区根据考评分数排名,排名倒数30%的竞赛村自然淘汰。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制,把“百村竞赛”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县、乡、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

  资金扶持机制。完善市、县两级投入机制。设立市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对年度“百村竞赛”考核考评为各县(市)区第一名的“优胜村”,每个村奖励100万元。各县(市)区按照市级扶持标准1:1配套扶持,同时对“百村竞赛”考评2-3名的竞赛村由所在县(市)区给予奖补。

  现场推动机制。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市领导下乡调研内容;召开新农村“百村竞赛”现场推进会,推广典型经验,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组织山区、城郊、沿海等不同类型的竞赛村相互参观、交流经验,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竞争的新农村建设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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