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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南票区积极宣传《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

发布时间:2019-07-16 17:07:54分类:农村文化

  连日来,葫芦岛市南票区青山资源保护局积极宣传《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

  《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于2012年7月27日经省十一届人大批准实施。该条例制定了对青山资源的具体保护措施和办法,对改善辽宁省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南票区青山资源保护局积极响应省市政府号召,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工作人员刻录了宣传光碟、印制了3万份宣传材料,从9月10日开始利用宣传车在全区范围内巡回广播,在村屯、集市发放宣传材料。

  截至目前,南票区青山资源保护局累计出动宣传车15台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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