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岱岳区“五个强化”确保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项目顺利实施
为确保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项目的顺利实施,岱岳区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狠抓落实,做到“五个强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政府分工区长任组长,农业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协调部署、组织实施等工作,区农业局成立了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区项目领导小组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区农业局、财政局不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及时协调实施主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农业、财政、农机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整合涉农项目向项目区倾斜。
三是强化工作宣传。采取举办技术讲座、现场观摩学习、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大力宣传生态农业及农村新能源建设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各项目乡镇确定了一名信息员,及时对开展工作情况和政策成效运行情况进行宣传。先后在中国农业推广网、山东农业信息网、泰安农业信息网上进行了宣传报道,有效地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强化技术培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明白纸、技术咨询、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大对农户的培训,普及实用技术,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难题,提高项目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五是强化资金管理。在财政局设立专户,严格执行县级报帐提款制。对项目资金按进度分期分批提报,区项目领导小组按进度实地检查验收后,及时向区财政局提出报账申请,财政局审批后拨付资金,确保了项目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