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市组织督查秸秆还田和多种形式利用工作
当前,秋收工作正全面展开,水稻已进入大面积收割阶段。为进一步加强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多种形式利用工作,防止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11月4日至7日,苏州市农委组织督查了该市辖区的相关工作。
督查组先后督查了吴中区横泾街道、临湖镇,高新区科技城、通安镇,相城区望亭镇,每到一处,督查组深入田间地头,与种植大户沟通交流秸秆综合利用,要求各地:
一要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个种粮大户;并深入基层,广泛动员和教育群众,提高广大群众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地都要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多种手段,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村组,做到层层有目标责任,人人有工作任务,严防死守,防止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三是加强巡查,严格考核。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多种形式利用工作,明确具体责任人,各地要开展全天侯巡查和值班,一旦发生着火点要及时处理,防止火势蔓延。
四是加强服务,落实政策。秸秆禁烧的关键是疏,而不是堵,要有出路,要强化服务,协调集中收割机、中拖,打捆机等机械,抢抓晴天大好时机,做好机械化还田工作,另外,各地要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以便于各收贮企业和加工企业在秋收中开足马力生产,多收秸秆,只有秸秆机械化还田以及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做好了,才从根本上做好了秸秆禁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