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效路径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农村生态环境则是农村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都离不开良好生态环境的支撑。从我省实际看,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要在以下方面下功夫:
增强农民的生态意识。农民是农村环境建设的主体,农民的生态意识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起着决定性作用。长期以来,农民生态意识淡薄,缺少基本的生态、环保知识;发展观念落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低碳生活理念尚未形成。因此,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印发环保知识手册、制作固定宣传标语,创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家园活动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知识、环保政策法规宣传,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环境卫生与自身健康的关系,提高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引导农民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农民的低碳消费意识,营造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浓厚氛围。
发展多种模式的生态农业。生态农业是一种在农业生产实践中形成的兼顾农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结构和功能优化了的农业生态系统。各地农村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农业,决不能盲目追求单一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要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农则农。注重发展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废物综合利用型生态农业模式,养鸡、养鱼等养殖型生态农业模式,以牧养农、以牧促农型生态农业模式,大棚种养型生态农业模式等。只有使农、林、牧、副、渔生产进入良性循环系统,才能最终改变资源浪费、废物污染、环境恶化的状况。农民是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和最终受益者,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必须充分尊重村民的意愿,选择农业生态之路要与本地村民的生活习惯相符合,与各地资源特点和村舍民居相结合。要立足乡村实际,从村民最迫切的需求出发,突出地方特色,量力而行,走出一条受农民欢迎的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推广科学种田、控制化学物质污染源。强化源头控制,防止农业污染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应积极推广科学合理的施肥方法,减少化肥损失和污染。根据土地供肥特性、降水、灌溉、气温和光照以及农作物的需肥规律,因土、因作物适时适量施肥。大力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技术,提高农民的农药使用技术,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大力推广先进的耕作方式和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从而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农业资源,有效控制农业化学物质污染,从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有力保障。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必须建立在健全的法制基础上,逐步做到完善环境立法、加强环境执法、严格环境法律监督三位一体。虽然目前我国颁布实施了一些有关农村环境与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整体而言,农村环保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弱。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很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因此,规范农村环保秩序,显得尤为迫切。要依法制定和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抓紧研究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农村环境监测、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实施一批地方性农村环境保护法规。此外,还要消除城乡差距,保障基本的环境公平。要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和城市环保同等重要的地位,纳入环保和生态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城市与农村并重,促进城乡环保一体化,实现城乡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党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环保牵头、部门协同、联合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开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形成反应敏捷、管理高效的运行体制和机制,大力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改造提升农村面貌,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