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宿豫区吹响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先锋号”
为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污一条河”的目标,宿迁市宿豫区细化工作举措,严格责任追究,吹响了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先锋号”。
宿豫区提前召开秋季禁烧动员大会,对全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做到早发动、早安排、早部署。宿豫区财政拿出3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秸秆全量还田、草场及收储体系建设、乡镇组建专业队等综合利用工作。
宿豫区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从农委、环保、水利、农机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秸秆禁烧办公室,并实行区领导和区直部门包保责任制,实施全天候监控。为此,还派出3个督查组,分片巡回督查,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督查情况将作为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
在加大禁烧工作力度的同时,宿豫区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从根本上解决焚烧问题。采取资金扶持、补贴等办法,鼓励、引导广大农户购买和使用秸秆还田机械、秸秆粉碎机械,加快秸秆还田率的提高及配套机械的更新推广。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机械化全量还田率在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