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启动家电下乡“打假”
2007年12月起,“家电下乡”首次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进行试点。2008年12月,“家电下乡”推广至内蒙古、辽宁、大连共14个地区。今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在全国推广。据统计,“家电下乡”累计销售各类家电1300万台,金额208亿元,但由于“家电下乡”有限价政策,如现在彩电价格不得超过3500元,所以使得一些地方经销商甚至厂家利润下降,市场也一度出现质量不过关,甚至山寨版家电下乡产品,落实监管一直是难题。
姜增伟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把整治借“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的行为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
其中包括依法查处非中标企业假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产品,查处违规印刷、销售、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标志的行为,打击通过通信网络和互联网假借“家电下乡”进行欺诈的非法活动,规范中标企业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严格“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发票管理。(记者 胡红伟 张晓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