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部署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尽快制定价格临时补贴方案
民政部、财政部11月23日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
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定期会商价格形势,深入掌握实情;尽快制定价格临时补贴方案,合理确定发放数额和发放期限,已经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机制的地区,可统筹决定是否增发补贴,既要避免发放不到位,又要避免重复发放;尽快部署落实,确保价格临时补贴尽快发放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手中;加强督促检查,县级民政部门应集中安排人力,追踪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人。
关于逐步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罗平飞指出,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连续上涨超过一定幅度时,应及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价格临时补贴连续发放超过一个时期后,应及时启动低保标准测算调整程序,按规定调整、执行新的低保标准。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强调,按规定渠道用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绝不能因为资金的落实问题影响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30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106万人,农村五保对象553万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62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