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强化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
根据监管办法,重庆市规范了建设领域的分包行为,明确不合法分包的责任,以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主体,规定了建筑活动中,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自然人的,承担拖欠工资的全部责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月结月清设定为审签工程进度完成量和工程款拨付的前置条件,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
监管办法明确,用工主体要建立农民工工资造册直接支付制度,规定了发包方可根据用工主体委托或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下,依据用工主体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由发包方现场监督用工主体直接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本人,要求农民工本人签字领取,确保农民工工资不被挪用、侵占。同时,重庆市强化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补缴责任,严格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款审查程序,切实发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对农民工工资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