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调整今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休渔作业类型调整为除单层刺网和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
记者从5月19日召开的河北省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调整,渤海休渔时间由原来的6月1日12时至8月15日12时调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调整为除单层刺网和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其中单层刺网的网目尺寸要达到90毫米以上。
为进一步加强渤海渔业资源修复,我省延长了休渔期,今年的休渔期,主要工作是开展增殖放流。省财政投入了600万元资金用于我省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在我省沿海水域增殖投放了数以亿计的对虾、海蜇、梭子蟹、毛蚶等苗种。
为确保增殖放流取得实效,伏休期间,各地将广泛宣传实施伏季休渔管理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和熟悉伏季休渔的具体规定,增强资源环境保护的意识和遵守有关休渔规定的自觉性。同时,明确责任,继续推行伏季休渔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伏休管理工作渔业部门第一责任人,渔政执法机构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对伏休期间擅自离港、违规作业的渔船,要加大处罚力度,严管重罚,要一律采取扣港处理。同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罚款、扣押和没收渔具和渔获物;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渔船的处罚措施,同时按有关政策规定,扣减柴油补贴或不予补贴。作者:赵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