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出台首份“三农”信贷政策指引
这是农行首次出台“三农”信贷业务专项政策指引,适用于三农金融部管理的县域支行和总行规定可以执行“ 三农”信贷政策制度的市辖区支行。《指引》明确了“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应遵循“突出重点、商业经营、差异管理”的经营管理原则,并确定了县域个人生产生活、现代农业生产、农村特色资源开发、县域中小企业等8个重点营销和投放领域。
《指引》根据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农村信贷市场的特点,相应调整和完善了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信贷业务、房地产开发贷款、农村商品流通市场建设、教育卫生单位贷款、小水电行业、小企业和个人信贷业务的信贷准入政策,适度降低了客户和项目准入门槛,提高了政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以抢占县域和“三农”优质客户的制高点,巩固农行在县域和“三农”的先发优势。
《指引》提出要抓紧研发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多项“三农”个贷产品,以及季节性收购贷款、化肥淡季储备贷款等“三农”对公信贷产品,以满足“三农”客户多层次、多元化的信贷需求,同时鼓励各级行在总行政策、制度框架下,研发适用本地的“三农”和县域信贷产品,满足本地区“三农”金融市场的特殊需求。
《指引》还优化了信贷业务流程,适度扩大了对二级分行和县支行的转授权,要求设立相对独立或固定的“三农”信贷业务审查审批团队,改进评级和授信管理,进一步拓宽担保方式,以增强农行在县域金融机构中的竞争力。
此外,《指引》强调要强化“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风险管理,并在完善信贷风险控制的组织架构;建立多渠道的风险分散、转移、补偿机制;强化授信执行;落实信贷风险控制责任制以及加强重点投放领域贷款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