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惠台政策 支持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
据介绍,产业政策是《惠台政策》的重点,明确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为桂台经济合作的重点区域,台湾产业园的建设,纳入所在地城乡规划,进行统一规划,可由台商自行建设和管理。并将在玉林、钦州等市规划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支持台湾农民、台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台资农业企业参与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对来创业园从事农业合作项目的台湾农民,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直接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对入园的台资农业企业,在项目核准、企业立项、检验检疫通关等方面简化审批办理手续。对创业园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积极财政支持。对创业园的重点农业高新技术项目予以优先立项、重点扶持。对创业园的农业合作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对创业园的用地规模和布局,将在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和落实,予以重点倾斜。
《惠台政策》还加大对台资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广西北部湾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在2010年至2014年五年内向台资企业提供30亿元人民币的专项贷款。
2005年以来,台商在广西的投资每年以35%左右的速度在增长。截止2009年上半年,广西累计批准台资项目1295个,合同台资额46.2亿美元,实际到位资金超过25亿美元,在西部地区排第一位。特别是今年5月两岸产业高峰会议——2009年桂台经贸合作论坛在台湾举行,开创了两岸产业合作新模式,开启了桂台经贸合作新阶段,桂台合作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