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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出台生猪价格调控预案 猪价过低财政补贴

发布时间:07-08 16:16分类:农业标准

猪价过低时,财政补贴养殖户


  本报讯(记者 郑盈盈)针对当前猪肉价格下行的现状,为维护生猪养殖户的利益,浙江省物价、财政、农业等6个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浙江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实施细则(暂行)》,当生猪价格过低时,财政将给予养殖户和猪肉加工企业补贴。
  据悉,一季度浙江省生猪存栏1208.5万头,累计出栏肉猪611.2万头,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94%和10.17%。由于总体上供大于求,再加上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影响,目前猪价较年初已下跌了32.3%,猪粮比价已降至5.5比1,养殖场(户)每头生猪亏损200元左右。
  此次浙江六部门联合出台的调控预案,将猪粮比价作为基本指标,同时参考仔猪与白条肉价格之比、生猪存栏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预案提出了四个不同等级预警情况。
  当猪粮比价处于9比1至6.5比1之间(绿色区域)时,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监测,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定期发布生猪生产和市场信息。
  当猪粮比价低于6.5比1时,省物价局在省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生猪市场预警信息,并通过其他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猪粮比价连续6周处于6.5比1至5.5 比1之间(蓝色区域)时,杭州、宁波、温州市及主销区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的消费量(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克,下同),其他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3天的消费量,并着手做好实施二级响应的前期准备。
  当猪粮比价低于5.5比1时,浙江将通过财政贴息的形式,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和猪肉深加工规模。当猪粮比价连续4周处于5.5比1至5比1之间(黄色区域)时,杭州、宁波、温州市及主销区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的消费量,其他市、县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的消费量。
  当猪粮比价低于5比1(红色区域)时,浙江将增加省级猪肉储备。当启动响应后,猪粮比价仍然低于5比1(红色区域),而且出现养殖户过度宰杀母猪的情况,能繁母猪存栏仍低于120万头的调控目标时,除国家已明确的对生猪调出大县实施的补贴外,省、市、县财政将对禁养区、限养区外存栏50头以上的自繁自养养殖户(场),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对从本省境内拥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级以上种猪场引种的养殖户(场),按每头种公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临时饲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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