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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连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发布时间:03-10 16:18分类:农业标准

  本报讯 记者江帆报道:近日,中国保监会连续发出通知,要求努力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抗灾减灾以及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作用,将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做好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提高保险服务水平至关重要。包括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加大对防灾防损防疫工作的投入。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灾害管理预报部门和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等农林主管部门的合作。结合有关预报信息,认真评估对承保农作物的致害性,会同相关单位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帮助农民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完善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培训,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灾害应对能力。

  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加大投入,建立有效的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切实将农业保险的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的第一线,及时为农户提供投保告知、报案和索赔指导、业务咨询等保险服务;及时查勘灾情,确保农户灾后理赔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保险服务;要及时调度资金,确保预付和赔付资金及时、足额到达受灾农户手中。

  加大对农业保险业务的政策倾斜力度。保险业资源投入将向农业保险业务一线倾斜,向粮食主产区和畜牧业大省、林业大省倾斜。要制定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内部政策,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业绩考核机制,切实调动基层员工的积极性,切实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促进农业保险全面协调发展。

  在农业保险的承保管理上,保监会提出加强农业保险经营规范性,切实防范虚假承保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道德风险。包括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前,要由保险公司总公司向保监会提交书面报告。开办农业保险省级分公司的,要经总公司同意并制定详细的业务发展规划,还需制定较完备的农业保险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实务操作流程,制定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安排规划和巨灾风险应对预案等。

  保险机构则要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农业保险风险的不确定性,认真做好农业保险再保险安排,切实防范巨灾风险。防止因风险管控不到位,再保险保障不足而导致巨灾情况下赔付不足、最后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发生。

  在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办上,要坚持农业保险承保到户原则。对生产较为分散的农户,可借助村或乡(镇)、县(市)等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引导农户按照自愿的原则集体投保,不得强制投保。对大规模集约化生产的农牧作物和林木,保险公司应核对相关承包经营协议或租赁经营协议。集体投保业务的投保信息应在相关村委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场所进行一周以上的公示等。进一步完善承保、核保、查勘、定损和理赔流程,坚持做到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

  开发农业保险产品时,要求保险公司不仅要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财政的补贴能力,更要考虑到费率要与承担的风险责任相匹配。要确保承保理赔资料的完整。要通过内部审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合规性的审核,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严禁通过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违法违规手段,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和费用;严禁侵占、挪用农业保险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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