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九亿农民是最直接受益者
制度保障用药不再贵
■今年30%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开始实施
■实行零差率销售,药价整体降幅可达25%
■中成药占1/3,首次将中药饮片纳入目录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时间表:2009年,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由于制度设计强调“基层和基础”,专家指出,广大农民将是最直接的受益者。
“农民得到的实惠,简单地说,就是吃药不再贵。”卫生部药政司司长郑宏对此进行了详细解释。这一制度实施,药价明显下降,原因有三:中成药占药品目录1/3,并首次将中药饮片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药具有简、便、验、廉等特点,必将降低农民的用药负担;在政府举办的县乡村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15%的药品加成,进价多少、卖多少,药价至少能降低15%;国家出台零售指导价,各省通过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药价将能再下降一部分。
另一方面,实施意见中规定,基本药物将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郑宏说,基本药物同样全部纳入新农合的报销目录中,国家还将不断提高筹资水平和报销补偿水平,减少农民的自付比例,从而减轻农民的用药负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许嘉齐援引有关专家预测,此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价整体降幅可达25%。他认为,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基本药物制度的不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对药品报销支付水平的逐步提高、制药产业的集中度大大提高、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今后人民群众在基本医疗用药的保障上还会得到更大的实惠。
许嘉齐强调,启动实施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更大的意义,不只在于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价降低了,而是党和政府要从制度上、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权益,使人民群众的治病用药能够有的用、用得起、用得好。
国家制定合理价格
■省级网上公开招标,统一配送
■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目录药
■文件将刚性约束规范医生用药
为确保农民真正用上这些基本药物,许嘉齐指出,我国为此在基本药物的目录制定、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等各个环节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从而形成有效的制度效应将广大农村消费者的用药权益“落到实处”。
“我国有4700多家制药企业,存在的不是现有药品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而是总体产能过剩、生产集中度过低的问题。”许嘉齐说,从总体看,自己并不担心医药企业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能力不足,而是要通过实施这一制度,推动医药企业的兼并重组,促进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医药企业的竞争力。要采取各种措施、利用各种政策引导,还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动医药企业的积极性保障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
此次实施意见明确,国家要为基本药物制定零售指导价格,而不是一味强调低价,这既是为保证基本药物的质量,也是为让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能有合理的利润空间,这对调动医药企业生产和配送基本药物的积极性、促进我国整个医药行业的创新和长远发展都是必要的。
实施意见要求,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并要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了基本药物,患者能否用得上,“医生手中的一支笔很重要”,郑宏形象地说。为确保医生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卫生部正在组织专家抓紧制定《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两个技术性文件,并将于11月底编写出来,力求形成对医务人员使用基本药物的一种刚性约束。
当然实施零差率销售后,基层医疗机构的收入将受到很大影响,郑宏指出,国家和地方财政都将加大财政投入,国家财政将从为医改专门增加的8500亿投入中拿出一部分,地方财政也会进行配套投入。
层层制度设置确保用药放心
■千名专家参与目录遴选,200名基层专家投票产生
■对招标企业生产全过程实施监管
■规范药品运输、使用过程的环境要求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品是一把“双刃剑”,如何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让农民用上放心安全的药品,专门负责药品监管工作的许嘉齐对此最有发言权。
他介绍说,要特别重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问题,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启动实施,基本药物的使用量和覆盖面会大大增加,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
“我国上市的药品有16000种之多,在如此众多的药品中,政府组织专家从中遴选出最适合基本医疗需要、最具安全有效性、最具价格优势、最具风险效益比等可谓“最优”的药品作为基本药物,可以说在这些药品未使用之前,就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许嘉齐说。
记者了解到,为了选出“最优”药品,我国从组建的3000余人医学、药学专家库里,随机选出近千名专家参与了目录遴选评审工作;召开专家组会近40余次。仅用于基层使用部分的目录,就组织了来自11个省(区、市)的200余名基层医药专家进行评价和投票,最终选出了这307种药物。实施意见还规定,随着经济发展,基本药物目录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以确保满足人们用药需求的变化。
“招标选择生产企业时,也不是随便哪个企业都能中标的”,许嘉齐说,要深入考核该企业各项指标:如历史上是否有不良记录、信誉度、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如何、风险控制能力、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怎样等等,从中选出最好的生产企业。招标时,一定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在具体生产过程中,生产企业要从原材料的采购、生产工艺的规范、质量的检验等全过程都要建立万无一失的制度,一方面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要自查自纠,另一方面药监局也要建立监管档案,严格监管。
在运输配送环节,同样要通过招标选择最好的流通配送。他举例说,比如有的药品应该在8摄氏度下保存,有的流通企业操作不规范,将药品在35摄氏度下保存,就有可能导致药品质量出现问题从而引发用药安全事故。另外,医疗机构在使用药品的过程中同样要按照规范要求储存好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许嘉齐指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从药品的注册审批、标准的提高、实施全品种覆盖检验、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和逐步将基本药物纳入电子监管等多方面实施监管,力求用最小的资源实现最大的监管效果,保证老百姓的用药安全,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
8月18日刚刚启动实施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仅仅是一个起步和开头,专家指出,为做好这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工作,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据了解,各项配套政策将于11月底前全部到位,以保证完成12月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