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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四大举措助推“农超对接”

发布时间:07-15 17:31分类:农业标准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日前表示,“农超对接”开展以来,在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面临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超市进场费较高等四大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超对接”仍处于试点阶段。还没有在全国推开,农产品通过“农超对接”销售的比重还比较低,需要扩大实施范围,扩大实施效果。

二是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超市经营的基本需求是规模化,保证不断档脱销,但我国农业生产环节仍以“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为主,组织化水平较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超对接”的开展。

三是超市的进场费还比较高。生鲜经营由于技术含量高、盈利水平低,许多超市还没有认识到生鲜经营将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农超对接”的意识还有待加强,按照工业品标准对待,收取高额的进场费等各种费用,影响了“农超对接”效果的发挥。

四是农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待完善。企业购进农产品可以抵扣13%的进项增值税的政策,但执行中存在困难。一方面,合作社往往无法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方面,存在地区分割。全国没有统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各地自行制定的发票,无法实现跨区抵扣,增加了连锁企业的税收负担,影响开展农产品经营的积极性。

常晓村表示,为提高“农超对接”比重,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

扩大“农超对接”范围。扩大“农超对接”实施范围,鼓励更多的流通企业参与 “农超对接”,到农产品基地直接采购,扩大农超对接政策效果,提高订单农业比重。继续支持建设产地预冷等冷链设施,完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

开展“农超对接”活动。商务部拟会同有关部门在重点农产品产销区,共同开展一系列“农超对接”推进活动和现场会,创造产销对接机会,推进“农超对接”工作开展。

建设农超对接信息服务平台。通过应用互联网等现代流通技术,建立农超对接和产销衔接的网上交易平台,发布农超对接消息,实现网上对接,促进农产品大市场、大流通。

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继续加大对“农超对接”扶持力度,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和电子交易系统。积极推动农产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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