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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通知:提高2011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

发布时间:07-26 00:03分类:农业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委、办)、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明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1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95元、93元、93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5元、7元、7元。当前正值冬小麦播种季节,各地要做好宣传工作,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粮 食 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发改委:国家提高20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1年最低收购价水平。

  经报请国务院批准,2011年生产的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和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5元、93元和93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5元、7元和7元。(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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