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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庐城镇奖补农民兴办村级公益事业

发布时间:03-18 02:56分类:农业标准

  近日,庐城镇出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对全镇所有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实行再奖补,从而使每项目每人奖补金额达到30元。

  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投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性,该镇规定,凡村级兴办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包括村内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建设、村内造林绿化、村内公共文化建设和村民认为迫切需要且直接受益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在上级政府对每项目每人奖补25元的基础上,镇政府按各村实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人口数每人再奖补5元作为工程建设用款。另外,按照每项目每人1元的标准,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资金,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评比奖励。镇政府每年将投入40余万元支持村民兴办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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