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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湾村:土地流转有套好规矩

发布时间:04-07 16:18分类:农业动态
  本报记者焦宏

  “去年我承包土地300多亩,进行玉米制种,按每亩1900-2000元出售玉米种子,获得毛收入60万元,年净收入也有30多万元。”日前,农业部“百乡万户调查”第22组在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二工镇董家湾村开展调查工作时,村民张霞告诉调查组,村里的土地规范化流转机制的建立,为种植大户发展排忧解难,带动了规模化经营,解决了大户们在土地流转、资金、信息等方面的困难,实现了连片规模作业,有效扩大了作业规模。目前,董家湾村79户种植大户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承包土地面积5600余亩。

  调查组在走访中了解到,董家湾村下辖4个村民小组,共有645户1569人,耕地8900亩。该村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土地流转,不断提高规模化专业化经营水平,促进了种植大户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而做到这一切的关键,是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

  说起土地流转机制,镇党委副书记韩飞告诉调查组,要让农户放心流转,放心拿地,不能光是文件发发、嘴巴喊喊,必须建立起一套公开公平、大伙共同参与的好规矩。在镇党委支持下,董家湾村充分征求了村民意见,逐步摸索形成了现在的土地流转机制。一是村民大会集体研究。二是信息通报。土地流转工作进展及时通过村委会—村民小组—十户长—村民逐级告知。三是土地流转招标。流转土地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中标。四是管理部门鉴证。对土地流转结果,流转双方要到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部门进行鉴证,最终由司法部门审定合同并公证签字,确保流转的可信性,减少合同争议和违法合同,提高合同履约率。五是再协商机制。对于时间较长的流转合同,当土地租赁价格发生重大变化时,会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再行协商,最大可能地降低违约现象的发生。

  为了保障流转机制的顺利推行,董家湾村村委会还提出了“六个不招标”的保障措施:一是思想不统一,不招标。二是镇党委不批准,不招标。三是镇纪委不参与,不招标。四是村民代表不参加,不招标。五是村农经员不参加,不招标。六是没有三家以上投标单位,不招标。

  调查组了解到,通过这一系列措施的贯彻落实,董家湾村土地流转工作推行,总体平稳有序。2016年,全村8900亩耕地已实现流转5000亩,流转率超过56%,合同签订率100%。土地规范流转,加快了土地平整进程,促进了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实现了条田道路的沙石化和高标准农田的林网化。土地流转机制的建立也催生了一批种植大户。

  调研组认为,董家湾村的土地流转机制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和加快实现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

  董家湾村土地流转的健康开展,只是吉木萨尔县整体工作的一个缩影。2016年吉木萨尔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8.5万亩,占农村总耕地面积的38%。县农业局副局长王祁和告诉调查组,下一步县里将在目前586个合作社基础上打造50-100个示范合作社,并将以此作为土地流转的主体,以进一步推进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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