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支持生物质能源在农村利用
大量消费煤炭造成环境污染 农作物秸秆等发电利国利民
我国能源供应主要依赖于煤炭,目前煤炭消费占全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69%。大量消费煤炭,特别是大量以终端直接燃烧方式消费煤炭,造成了一系列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目前,全国90%的二氧化硫和70%的烟尘排放都是燃煤造成的,不仅造成土壤酸化、粮食减产和植被破坏,而且引发呼吸道疾病,直接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煤炭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大量释放,也成为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能源生产和消费引起的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问题,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紧迫问题。
与此同时,我国可作为能源使用的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等却大量被废弃。资料显示,每年全国可作为能源使用的农作物秸秆资源量约为1.5亿吨标准煤,林业剩余物资源量约2亿吨标准煤,小桐子(麻疯树)、油菜籽、蓖麻、漆树、黄连木和甜高粱等油料植物和能源作物潜在种植面积,理论上可满足年产5000万吨生物液体燃料的原料需求。工业有机废水和畜禽养殖场废水资源量,理论上可以生产沼气近800亿立方米,相当于5700万吨标准煤。但到2008年底,全国生物质发电装机容仅315万千瓦,其中蔗渣发电170万千瓦,碾米厂稻壳发电5万千瓦,城市垃圾焚烧发电40万千瓦,秸秆、林木废弃物发电55万千瓦。
为此,尹成杰委员建议把发展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结合起来。特别要注重农作物秸秆和林业剩余物等资源,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源。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加工发电、汽化和农村沼气,通过这些来解决农村的部分能源问题。他说,生物质能源的发展涉及到农业、农村的发展,农业总体上还是一个弱势产业,国家对发展生物质能源应在价格、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扶持。把生物质发电企业同农产品加工企业同样对待,把生物质发电企业列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加以扶持。
促进生物质能源在农村利用 需要提供法律保障政策支持
在我国,每年仅农作物秸秆产量约有7亿吨。目前这些农作物秸秆除部分用于农村炊事取暖、饲料加工、秸秆还田和造纸等外,约有一半被废弃。温孚江委员说,要是在当地建立这样的生物发电厂,农民可以收集秸秆,卖给发电厂,不仅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还可以减少环境污染。所以,建议法律应大力提倡和支持生物质能源在农村的利用,而且要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生物质能源的发展离不开国家财政、税收的政策支持。尽管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生物质能产业的发展,但支持力度还待加大。对此,贺铿委员建议在草案中应规定补贴政策。现在虽然有补贴政策,但不是针对所有新能源,而是针对某种具体的新能源。比如,对农民的补贴只针对沼气一个内容,而现在有许多地方用下脚料、废料变成一氧化碳使用,农村很多地方都在这样做,但是没有财政补贴,草案应修改补充,进一步加强支持力度。
汪光焘委员说,新能源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发展是新潮流,美国、欧洲发展比较快,其他国家也已起步,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已经成为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同时,进入农村的沼气发电和生物质能源发电都已经起步,到2008年底,全国已经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2800多万口,畜禽养殖场和工业废水沼气工程8000多处,年产沼气约120亿立方米,但是我们可再生能源总量除了水电以外只占百分之一点几。建议将草案第24条第2项中的“农村、牧区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明确为“生物质能源转化、互动太阳能、小型风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为重点”。
链接 可再生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断再生、永续利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它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生物质能包括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油料植物、能源作物、生活垃圾和其他有机废弃物。
我国是一个能源生产大国,也是一个能源消费大国。2008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达到28.5亿吨标煤,其中煤炭占68.7%,石油占18.o%,天然气占3.4%,其他9.9%来自于核电、水电、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