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的通知
国科发农[2009]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鼓励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围绕农村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开展创业服务,做大做强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根据《关于推荐国家级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的通知》(国科农函[2009] 11号)精神,科技部组织了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的推荐和认定工作。通过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经研究,认定北京市科委推荐的“科技特派员食用菌产业创业链”等73个科技特派员创业链为第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链(见附件)。
科技部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在适当时候,对认定的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评价,推动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的健康发展。各申报单位要结合本地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的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创业链中产业技术联合体的作用,加强产学研结合,支持科技特派员进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开展创业服务。各地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资源统筹,优化产业布局,积极探索通过政策、资金、项目等各种措施对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给予倾斜支持,为培育和壮大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第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名单
科学技术部
二OO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