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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碧水好生态 绿色品牌靓龙江

发布时间:08-25 00:06分类:农业生产
  广袤黑土地崛起龙江绿色大基地

  黑龙江省地处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的松嫩平原腹地,地理地貌以大森林、大草原、大湿地、大界江、大平原为主要特点,生态环境资源优势显著;冬天寒冷漫长,夏季气温适宜,雨热同季,昼夜温差大,作物营养物质和微量元素积累多,出产的农产品品味高纯、营养丰富;加之开发晚,环境污染少,植物病虫害发生轻,农药化肥使用量少,使得出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生态优势,黑龙江省于1990年就启动了绿色食品开发工作。2000年,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打绿色牌,走特色路”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开发,奠定了全省绿色食品事业大发展、快发展的基础;特别是2010年,绿色食品产业被列为全省重点推进的“十大产业”之首,成立了专题推进领导小组,制定发展纲要,有力促进了产业长足发展,使黑龙江省迅速成长为全国最大的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

  为适应市场需求,自2005年起,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并得到农业部充分肯定。经过10年探索和实践,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成效显著,截止到2015年底,全省绿色有机食品基地认证面积达到7309万亩,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4;绿色有机食品实物总量达到3750万吨,占全国总量的1/5;绿色有机食品总产值达到2330亿元,占全国总量的1/6。20多年的持续发展,黑龙江省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大省地位稳固,绿色食品成了黑龙江省最靓的一张新名片。

  从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了解到,目前黑龙江省绿色食品基地认证面积7249.6万亩,认证产品1620个,其中水稻基地面积2732.4万亩,认证产品645个;玉米基地面积1734万亩,认证产品54个;大豆基地面积1922.2万亩,认证产品178个;杂粮基地面积200万亩,认证产品91个;马铃薯基地面积180.6万亩,认证产品48个。食用菌基地面积84.9万亩,认证产品140个;蔬菜水果基地面积54.6万亩,认证产品155个。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发展到86家、认证产品430个、认证面积59.4万亩(经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另有1家肥料企业生产的有机肥通过认证。从品类上看,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品类主要有八种,其中有机水稻产品119个,基地面积14.3万亩;杂粮杂豆产品93个,基地面积5万亩;菌类(栽培)产品80个,基地面积0.5万亩;玉米产品36个,基地面积3.3万亩;果蔬产品33个,基地面积0.41万亩;野生采摘产品31个,基地面积13.9万亩;大豆产品23个,基地面积4.1万亩;水产品产品15个,基地面积18.8万亩。

  监管保“真绿”创新机制把好环境关

  绿色有机食品“绿不绿”,把住源头是关键。为此,黑龙江省始终坚持对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实施最严格管理,并通过创新监管,建立健全基地环境长效保护机制,确保基地环境质量,重本溯源保“真绿”。

  按照国家“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要求,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必须选择在生态环境良好、无污染的地区,远离工矿区和公路铁路干线,避开工业和城市污染源的影响;要有较高的土壤肥力,具有可持续的绿色农业生产能力;农业活动不会对环境或周边其他生物产生污染或不可接受的危害,保证绿色农业的可持续性和生态友好性。多年来,黑龙江省始终严格执行这一环境标准,坚持治田、治水、治污染源,保护改善绿色食品基地生态环境;一方面划定污染严重的耕地为绿色食品生产禁止区,另一方面在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区域划定农田保护区。在农田保护区内,禁止兴建对基地环境有污染的生产项目;禁止向绿色食品基地水域及灌溉渠道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与此同时,坚持对基地生产用水进行环境监测机构监测,只有符合标准的方可灌溉使用;坚持对农田保护区的粪便、废水及其他废弃物进行高温腐熟的无害化处理,避免和减少对基地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及时回收农膜、农药瓶等有害废弃物,防止或减少农用化学物质对土壤和农产品的污染。坚持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土壤、水、空气进行检测和环境评价。

  近年来,对基地环境进行动态监管是黑龙江省重本溯源保基地环境质量的另一项基础性工作。记者从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获悉,为掌握全省绿色(有机)食品基地环境质量状况,切实保护基地生态环境,推动绿色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黑龙江省改变以往抽查的方式,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全面的绿色有机食品基地环境指标检测。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了三家监测单位,对全省已建成的7209万亩绿色有机食品基地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其中,土壤检测指标包括PH值、总镉、总汞、总砷、总铅、总铬、总铜及有机质、氮、磷、钾、阳离子交换量等12项指标,灌溉水检测指标包括PH值、总汞、总砷、总镉、总铅、六价铬、氟化物、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9项指标,空气检测指标包括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物等4项指标;共检测土壤样品7700个、水样2100个、大气2400个,全面系统地掌握了基地环境的现状。

  全程标准化规范生产提升品牌含金量

  标准化是打造优质绿色有机食品基地的核心。多年来,黑龙江省始终坚持把标准化生产作为一条硬杠杠,实行政府推动、规模布局、龙头带动、全程监管,将标准化贯穿于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和管理全过程,从内在提升绿色有机食品品质。

  狠抓标准体系建设。按照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要求,黑龙江省在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产地环境要求、优质品种标准、生产繁育技术规程及产品包装储藏运输技术操作规程,形成全产业链的科学配套标准体系;现已制定包含各类绿色、有机食品技术操作规程70多个的《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和《绿色食品专用生产资料推荐管理办法》,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颁布实施。

  狠抓标准“落地入田”。充分考虑农民的接受能力,为让农户对每项标准都能看懂、能学会、能会用,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技术规程》和《绿色食品专用生产资料推荐管理办法》,编写、下发绿色有机食品技术“明白纸”、“操作历”10万多册,并与推荐使用、禁止使用的投入品清单一并下发到基地农户,易懂易记,方便适用。同时,定期开展标准培训,提高农户标准执行能力。2015年仅省级培训班就举办5期,直接培训师资和骨干1000多人,延伸培训20多万人。

  狠抓标准实施监管。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优良品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黑龙江省通过多种举措强化基地生产制度建设和标准实施监管,一是建立农户生产管理手册制度。全省普遍按照基地农户“户有种植卡,村、乡、县有生产登记簿,乡、县有基地分布图”的模式进行统一管理。种植卡和生产登记簿按生产实际详实填写,农户种植卡一份,由村技术员负责收回并保管;生产登记簿一式三份,村、乡、县各一份,分级保管归档立卷,用作生产过程和农产品质量追溯的查询。2015年,黑龙江省统一印制了《生产管理手册》,进一步规范了基地农户管理。二是建立农户“联保”制度。重点是在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实行质量责任联保。主要内容是以若干农户为一个单元,每个农户不仅要对自己是否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负责,也对单元其他农户是否严格执行标准承担一定的责任。通过这种责任联保的方式,使基地农户与农户之间,能够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学习,相互提升,营造按照标准生产的良好氛围,促进绿色食品标准的实施和落实。三是建立基地专项检查制度。在全国率先开展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专项检查工作,着重检查“投入品”使用、标准化生产、基地与企业对接等情况。截至目前,已先后检查基地83个,龙头企业120家、基地单元150个,走访合作社(农户)近160个,生资销售网点70家。

  狠抓投入品质量监管。在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县(市区)分批推行投入品“准入”制度和质量追溯机制,严禁区域内销售违禁农业投入品;在成规模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普遍建立投入品专供点,集中区域,统一管理,联合控制;建立绿色食品生资销售目录公告公示制度,增强基地农户的辨别选择能力,确保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投入品安全。目前,全省已有266家绿色有机食品企业和基地进入追溯体系,三年内实现全覆盖。推行了质量承诺制,建立诚信档案,强化全产业链诚信体系建设。与此同时,加大相关部门专项执法力度,严查严管严罚违禁投入品销售;协调环保、药检、土肥和农技推广等单位,严格按标准控制使用量和使用次数。

  大力推广典型示范。在整地、播种及水稻大棚育秧等农作物生长关键环节,采取召开现场会、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推进工作,适时总结推广各级各类典型,充分发挥起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推广发展。2015年,在肇东熙旺谷物种植合作社分品种建设了13个绿色有机食品示范基地,在标准化实施、病虫草害防控、质量监管等方面进行试验示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权威解读“三品一标”

  我们通常所讲的绿色食品产业,并非只是绿色食品,还包括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有机食品,这就是俗称的“三品一标”。如果用金字塔结构来比喻“三品一标”的话,那么,金字塔底座是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塔腰”是绿色食品,“塔尖”则是有机食品。

  “三品一标”是指经过指定部门认证,按照一定标准生产,质量符合要求,许可使用特定标志的安全农产品。其中——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使用安全的投入品,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使用特有标志的安全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的定位是保障消费安全、满足公众需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政府行为,采取逐级行政推动,认证不收费。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

  绿色食品:并非是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指产自优良环境,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无污染、安全、优质并使用专用标志的食用农产品及加工品。绿色食品标准是应用科学技术原理,结合绿色食品生产实践,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制定的,在绿色食品生产中必须遵守,在绿色食品质量认证时必须依据的技术性文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绿色食品标志是质量证明商标,属知识产权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有机食品: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 T19630-2011)规定:“有机农业是遵照特定的农业生产原则,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按照有机农业方式生产、加工、销售,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经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称为有机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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