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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农民双脚站在市场经济之中

发布时间:10-22 16:33分类:农业新闻

 

  导语

  进入市场后,农民被卷入一个陌生、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社会里;在生存型的实物经济时代,农民有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而在货币经济时代,一分耕耘未必有一分收获。

  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变迁,都经由一个显着的社会机制,即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农村商品化进程。

  市场化和商品化进程是否真的增加了农民的福利?不尽然。当农民双脚站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他们面临的选择虽然各式各样,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命运却殊途同归:坚守农村的,仍然在种植粮食、栽培林果蔬菜、驯养家禽家畜,但收入对比开销如九牛一毛;进城务工的,满眼灯红酒绿、物欲横流,却在城市的另一隅从事着艰辛的体力劳动,接受着只可养家糊口的基本收入,思念着家乡的父老乡亲。

  身处市场经济的惊涛骇浪中的农民们,看似驶向不同的远方,却难以逃脱颠沛流离、疲于奔命的种种现状。

  经济增长显着、消费种类多元、农民生活需求不断膨胀,我们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商品化进程在中国农村各个角落的渗透和市场经济体制为国家与农政带来的种种变迁。但是,对市场化背景下的农村变迁考察,我们需要从商品化的视角解读“商品关系如何内化于小农经济及更广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之中”。

  一、自主性的式微:从生存经济到商品经济

  一位河北某村庄的农民,曾经因为养兔子、炸油条等区别于同村其他人的创收方式致富。2011年,他还在炸着油条,但已经不养兔子。这位农民说:

  “我们老百姓,都是哪里扎堆往哪里钻,见人家种的好就跟风,结果自己眼光能力不足,猜不中什么能卖高价,又挨不过贱价的时候,最后变成:今年种这个明年种那个,年年忙,年年却也没收获。唉!小农意识啊!”(一位河北农民语)

  根据伯恩斯坦的定义,商品化是一个过程,是指“生产与再生产的要素来自市场交换,并为了市场交换而生产,它受市场交换的原则与强制力制约”。

  在经历商品化过程之前,人类社会的生产和经济活动不是为了商品交换,而是为了直接满足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我们称这样的经济形式为生存经济,这样的社会形态为生存社会。

  伴随着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出现和扩大,人类逐渐进入了商品社会。当人类生产和经济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经济关系强调的是交换时,我们称这种经济形式为商品经济,它是相对于生存经济而言的。

  1生存经济

  在生存经济中,农民耕种自己的小块土地,尽管农民过着与城市人不尽相同的生活,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忙时种地、闲时娱乐,家庭和睦、合家团圆,生活缓慢而怡然自得。

  他们之所以有这份闲情逸致,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生存、生活大权基本掌握在自己手中,他们有很高的自主性,有较为确定的保障。他们付出的辛劳基本可以与农业收成成正比,可以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在生存社会,很多农民家庭会养蚕、养鸡、养猪,或者做粉条、豆腐以及纺织、编织或制作一些手工制品在赶集的时候买卖。这就是斯科特所说的“退却方案”,是农民生存的“安全阀”。

  农民的生活还有赖于大量的公共资源。森林资源、村有荒地都曾经令村民对于生活有充分的选择自由。例如,森林除了提供木材和收入的功能外,还发挥着其他很多对老百姓的生活而言非常重要的功能,体现出了显着的森林多功能性。

  在生存社会,农民享受着许多大自然的馈赠,这些馈赠满足了农民的一部分重大需要,如农民不花钱就可以从公共荒地上弄来盖茅草屋的草料、竹子和木材,还可以到附近的池塘、小河中钓鱼,等等。这些大自然的赠品对农民来说触手可及。

  2商品经济

  在商品经济中,经历了商品化过程的农村社会,农民首先面临着市场的不安全性。一位河北的果农解释道,“个人把握不了市场行情。(水果)长好长坏,可以把握得了,但卖多卖少,把握不了。市场价格实在闹不明白。”孟德拉斯发现,“变化无常的市场行情可能使农民生产的商品丧失一切价值”。

  在商品化之后的农村社会,乡村保护功能逐渐弱化或被破坏。不仅如此,生存经济中的“退却方案”与公共资源在不断消逝,农民生存的“安全阀”不断减少甚至消失。

  例如,以往帮助农民家庭度过荒年的许多辅助职业减少或消失了,更大的问题是地方森林资源、村有荒地和公共牧场逐渐消失了。斯科特指出,大部分林地被用于商业木材采伐;森林不再是农民、游牧者和“部落”居民的公用地,这意味着直接减少了他们可以从林地中获得的、用以维持生计的资源,农民的家庭经济变得愈加脆弱。

  从前一直像空气一样免费的、现在仍然近在眼前、伸手可及的资源,突然间不容许他们沾边了。同时,出于增加税收的目的,曾经公有的在河流中捕鱼的权利被拍卖给私人投标者。总之,之前属于农民们自然权利的东西也被剥夺了。

  二、强制+鼓励:农村商品化的机制

  1生存资料的商品化

  伯恩斯坦指出:“生存资料的商品化”是指过去属于“独立”小农的生存资料的要素(因此也是再生产的要素)逐渐受控于市场交换及其强制力(商品化)的过程。生存资料的商品化意味着人们无法在商品关系与其强加的原则之外进行再生产。

  对农民而言,以前生存资料的获得至少可以通过非市场渠道获得。而商品化之后,非市场的纽带被消解,农民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越发需要购买。农民的生存越发依赖于市场关系,脱离市场关系将无法生存,这就是生活资料的商品化。

  进入市场的农民发现,他们必须花费越来越多的钱,也越来越受到自身控制不了的价格波动的伤害。

  在生存资料商品化过程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土地的商品化。波兰尼认为,经济功能只是土地许多重要功能中的一种,而将土地和人民的命运交由市场安排,那样将无异于对他们的毁灭。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存资料,一旦不由农民掌握,农民的生存风险之大可想而知。

  2强制商品化

  商品化对一部分农民来说是“强制的”。伯恩斯坦认为:“强制商品化”意味着商品化并非自由的选择,而是被限制的“自由”。强制商品化导致农民与剥削者形成更加依赖和奴性的关系。

  古学斌等指出,在当下中国,这样的现象并不鲜见,即使贫困地区的地方官员也相信工业化和农业商品化才是脱贫的灵丹妙药,他们不顾农民是发展主体的事实,违背农民优先看重生存保障的生活逻辑,一厢情愿地将农民推入市场的不确定之中。

  四川省富顺县互助镇打着退耕还林的旗号,强制农民停止种小麦而改种某些经济作物以“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农民对此满腹愁怨,一位村民说,“前年栽竹子,去年又栽柑橘,害怕到明年还要栽苹果,年年都是栽了又挖,栽起来的苗子又给拔掉,总之一点东西都没生产出来。”如此“折腾”农民真是为了农民致富,还是地方政府另有所图?

  近年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之类的发展思路为各级政府所热捧,一时间,以调整产业结构为由强制推行大规模专业化、单一种植的浪潮在全国各地展开。是谁站在何种立场上主张调整产业结构的呢?从下面这则新闻报道中或许可以发现一些端倪:

  在甘肃省宁县米桥乡,农民不懂得也不愿意种植苹果树,但县政府却主张在公路沿线原先种植小麦的基本农田上种苹果,号召“发展苹果产业、促进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富民强乡”,并提出在干部中树立“以果看干部、以果用干部、果园出干部”的长期抓果意识、责任意识和干部提拔用人机制,大多数村民改种苹果树后没有收到任何补贴,还得买粮食吃,“惠农”口号实为伤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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