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市场化价格机制改革渐成型
重点在于平衡粮食安全和市场效率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产品价格改革进程一直牵动着业内的“神经”。
近日有消息称,我国农业下一步的政策改革方向是由增产导向型向供需平衡、竞争力提升转变,将用两到三年时间形成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有业内观察者认为,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需要对现有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产品的收储制度进行调整,原则上由市场形成农产品价格,同时也要兼顾农民利益。粮食价格过低不仅会造成“谷贱伤农”,而且会影响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然而,粮食价格过高又会造成“米贵伤农”。
事实上,在面对粮食价格的两难问题上,我国决策层也一直在改革中进行探索。
据记者了解,我国分别从2004年和2008年开始建立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和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两项制度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稳定价格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有资料显示,2015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2143.5万吨(12428.7亿斤),比2014年增加1440.8万吨(288.2亿斤),增长2.4%,我国粮食产量实现“十二连增”。
在农业部水稻全产业链江苏升级分析师、江苏省农科院朱思柱看来,以提高价格和增加补贴为核心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发挥了关键作用。但是,当前谷物供求状况和全球市场形势发生了阶段性变化。朱思柱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外谷物价格严重倒挂,生产成本逐年上升与受国际价格的“天花板效应”双重挤压,使得以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为代表的托市政策面临重大考验。
“农民和其他市场主体主观能动性下降,政策性调控体系库容高企、亏损严重,国家财政压力加大。”朱思柱说。
随着市场化的不断深入,我国原有的粮食收储制度弊端逐渐显现,那么,我国农产品在价格改革过程中遇到哪些难题呢?华企商学院研究总监郑学浩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一方面,国内农产品价格明显高于国外,农产品价格严重扭曲;另一方面,过去数年积累的库存压力较大,导致目前财政困难。
“最重要的问题是粮食安全和市场效率之间的矛盾,需要在效率和安全之间保持一个合理的“度”。
值得一提的是,任何政策都没有绝对完美,要想让政策始终发挥其正向作用,需要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
可喜的是,我国已经在一些重要的农产品上开始实行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相关改革。例如2014年新疆的棉花以及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实行了目标价格改革制度,2015年夏,在长江流域实行了对油菜籽价格和收储制度的改革。
有业内人士指出,对于目前正在推进的价格制度改革,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同时又能完善农业保护政策。但是,还是需要进一步完善。
记者采访中也了解到,改革中如果简单放弃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和重要农产品临时收储制度,以及忽视建立这种制度的前提条件和隐含假设,不进行理论、方法和政策的创新,粮食市场运行有可能出现新问题或者一些曾经解决的问题有可能重新出现。
朱思柱认为,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需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采取“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办法,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
对于推进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目标价格的改革试点,朱思柱说,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在使玉米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同时,综合考虑农民合理收益、财政承受能力、产业链协调发展等因素,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