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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污染亟须专门法律解决 农业环境生态问题不容乐观

发布时间:07-11 23:42分类:农业新闻

  近日,备受关注的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农业环境问题再次被提及。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

  “中国农业资源环境遭受着外源性污染和内源性污染的双重压力,农业可持续发展遭遇瓶颈。”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曾公开表示。

  这意味着,如果不解决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身体健康。

  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看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将农业环境问题摆在重要位置。

  农业环境生态问题不容乐观

  目前,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最好历史时期。然而,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资源利用的弦绷得越来越紧,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越来越接近极限。

  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到,农业面临四大难题,其中之一便是:生态环境对农业亮起了红灯。生态环境受损严重、承载能力越来越接近极限。

  关于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可以从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的一席话中看到一些片段。

  2015年4月14日,张桃林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中国农业资源环境遭受着外源性污染和内源性污染的双重压力,农业可持续发展遭遇瓶颈。我国农业已超过工业成为我国最大的面源污染产业,总体状况不容乐观。

  张桃林指出,我国土壤和水体污染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日益加剧,一方面是由于工矿业和城乡生活污染向农业转移排放,导致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下 降;另一方面也由于化肥、农药长期不合理且过量使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和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不合理处置,造成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曹明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目前,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确比较严峻。比如,农药、化肥残留问题;土壤重金属残留问题;规模养殖对水体的污染问题等。

  面对资源条件与生态环境的双重压力,迫切需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从而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指出了明确方向——加快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

  与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加强农业生态治理”的提法相比,今年的“加快”意味着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需要提速了。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实施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区域示范工程。积极 推广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通过轮作、休耕、退耕、替代种植等多种方式,对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 开展综合治理。

  事实上,农业部一直在积极推进农业环境治理工作。

  2015年1月6日,农业部表示,将与浙江省共同推进浙江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建设,并将在全国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动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之所以要大力推动上述举措,用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唐珂在2016年1月6日新闻发布会上的话说就是:“这些年来,中国化肥、农药用量相当大,生产和使用量都是世界第一。但是化肥、农药的利用率比世界发达国家却低15%到20%左右,这是很大的一个问题。”

  由于化肥、农药等大量使用以及密集耕作,水体污染、土壤质量下降问题愈加凸显。

  《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显示,中国耕地退化面积超过四成。另据环保部调查,目前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耕地质量堪忧,主要是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与畜禽养殖废弃物未得到有效处理也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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