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现代化需建立三大机制
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顺应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途径。而建立合理的推进机制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
首先,需要创新现代农业科技化服务机制。
一是优化知识传授构架。首先,建立科技实践知识网络平台。以村委会为单位,大学生村官为主管人,高校农业科技研究单位为主要传授者,农业推广技术站为牵头人,搭建科技实践知识网络平台。其次,建立信息评价机制。
二是打造科技能人示范机制。首先,培养新型农民。以培养“农村科技带头人”为目标,重点对农村精英层进行农业技能培训。其次,建立帮扶机制,对于科技能人实行分类管理,分别设置不同的权重考核标准。
三是加强农业科研队伍建设。农业科技人员是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主干力量。首先,优化科研投入机制。根据财政实力,合理确定市、县财政投入比例,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对于科研单位在贷款方面给予贴息优惠政策。创建多元投入机制,确保科研经费的可持续性。其次是制定对县乡两级农技推广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最后,要通过合同关系,从社会上招收专业人才加盟县乡农技推广部门,广泛吸纳农民专业技术能手,壮大农技推广人员队伍。
其次,是完善农业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一是建立农民意愿反馈机制。首先,构建信息收集平台。村委牵头,村里有名望的老党员或者老干部为农户土地流转信息反馈机制监督人,将农民是否同意土地流转、同意土地流转的条件、不同意的原因等方面的信息归类存放。其次,建立在线咨询互动网络。最后,建立矛盾纠纷处理机制。
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制度。首先,制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监督管理制度。要以法律的形式对土地流转的主体、土地转让条件、转让程序、转让价格、违约责任、利益调节等重要问题进行规范,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其次,要建立灵活有效的流转机制,比如出租、转包、拍卖等方式,使之充分体现土地价值。要打破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格局,让土地转让进入市场,由市场统一定价,使之真实地反映农地价值。
三是加强对农业服务企业监督和扶持。首先,加强对农业企业服务行为的监督,保证服务质量。其次,加大对农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如改变“企业在种地,农民拿补贴”的现象,明确农业补贴“补种地者而非补地和粮食”的原则;在涉农项目、信贷服务、建设用地、税务征收等方面加强对农业服务企业的支持。
最后,还要健全农村就业及社会保障机制。
一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现代农业要求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管理,这将极大地解放农村劳动力。政府要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对二三产业的扶持力度,增强二三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和空间,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例如,一些地方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通过土地流转扩大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推动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是实行“推-拉”结合的就业政策。首先是“推”,要从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方面入手。其次是“拉”,一方面,政府要利用引导性政策,鼓励农民就业;另一方面,要努力拓宽农民就业渠道。最后,还要积极关注农业产业化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失地农民在具有农业管理、熟悉环境等优势的情况下,争取早日实现再就业。
三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政策。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土地保障向社会保障过渡。首先要加快建立实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其次要建立针对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资金一部分来源于土地流转的补偿安置,另一部分则由地方财政直接补贴。最后,实行多样化的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货币补偿与实物补偿并举,使土地收益的分配与使用更契合农民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