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通过省级批复
长治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实施方案经过省、市两级农业部门审核,日前,山西省农业厅以晋农开发函[2016]2号文件《关于2011—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关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对我县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根据批复内容,我县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八义镇师庄村、范家山村、张家沟村、石窝沟村和青岗村五个行政村,进行梯田修治与培肥共3790亩。项目总投资198.9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9.5万元,地方配套9.4万元。
长治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实施方案经过省、市两级农业部门审核,日前,山西省农业厅以晋农开发函[2016]2号文件《关于2011—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关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对我县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根据批复内容,我县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八义镇师庄村、范家山村、张家沟村、石窝沟村和青岗村五个行政村,进行梯田修治与培肥共3790亩。项目总投资198.9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9.5万元,地方配套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