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食品安全纳入党政班子年度考核
河北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提出全省将严格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
据了解,意见共5大部分、18条具体举措。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一岗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食品安全事项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严格督查督办,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督查机制,将党委和政府工作报告、年度工作安排等确定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范围。
意见规定,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委常委会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对下级政府和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目标绩效考核。加大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力度,要求各级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