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村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出台文件,提出中小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必须有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并要求研究制定农村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办法,鼓励农村教师扎根基层。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其中,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在本地本校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的起点等级。
《意见》还要求,妥善处理已评未聘教师和新申报评聘教师比例划分关系,坚持岗位使用应向已评未聘教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