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昌黎县以“经营主体”激发农村活力
近年来,河北省昌黎县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税收、信贷、水电、土地、登记管理等各个方面,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实现了县域农业由单一的家庭经营向多元主体经营的转变。
据了解,如今全县实施农业产业化标志性项目39个,注册家庭农场137家,农民合作社75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0家,流转土地22.64万亩,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4万亩,带动发展高效种植基地17万亩。
近年来,河北省昌黎县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税收、信贷、水电、土地、登记管理等各个方面,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实现了县域农业由单一的家庭经营向多元主体经营的转变。
据了解,如今全县实施农业产业化标志性项目39个,注册家庭农场137家,农民合作社75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0家,流转土地22.64万亩,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4万亩,带动发展高效种植基地17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