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日前,发改委公布数据显示,截止到2012年9月份,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加人数较2002年底分别增加15138.5万人、43504.8万人、4734.4万人、14161.4万人和11585.8万人;新农合、新农保参加人数分别达到8.32亿人和4.49亿人(前者是2011年底数,后者包括少部分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8年提高。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标准分别由年人均20元、40元增加到240元。
发改委表示,十年来,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各项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推进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降低参保门槛,探索养老保险等基金保值增值办法。参与加快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城居保较预定目标提前8年实现全覆盖。推动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促进城乡居民医保融合发展,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促进完善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提高工伤职工待遇,规范失业保险发展和资金使用。促进解决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健全廉租房、公租房制度,加大租房公积金对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支持力度。
同时,还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和流浪儿保障、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不断规范城乡低保制度,实现应保尽保,促进农村五保制度由村级自保向国家保障转型。城乡低保覆盖人数由近2500万人增加到7500多万人,医疗救助由每年约640万人次增加到8800多万人次。
不仅如此,还推动解决社保关系转移持续问题。促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和社会保障卡发放,共发放2.67亿张社会保障卡。加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由面向“三无”老人到面向普通老年人转变。加强基层社保综合服务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