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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10-28 00:59分类:市场信息

  近日,洮南市召开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2年宣传筹款工作会议,洮南市将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制度受益面和保障范围,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提高补偿封顶线,参合农民年度得到的各项补偿(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大病二次补助等累计)封顶线由每人每年6万元提高到8万元;二是提高住 院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市级定点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补偿比例由80%、70%、45%提高到85%、75%、50%,使用中医药及中医适宜技术 的在原新农合报销补偿比例基础再提高5个百分点。将新生儿相关诊疗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补偿范围,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当年出生 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随其参合母亲享受新农合待遇,免缴当年费用,次年按规定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年度内母子合计发生的住院医药费,随其母亲账户予 以补偿。提高特殊疾病病种的报销比例,到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0—14周岁(含14周岁)农村儿童所患先天性心脏病、农 村重性精神病、周末期肾病、耐药结核病报销比例提高到70%;进一步执行对规定的6种儿童重大疾病报销补偿办法。

  同时,洮南市还要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加强新的补偿方案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新农合制度受益面积和保障范围,提高知晓率。加强县、乡、村公示,严格执行新农合三级定期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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