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新农合为农民就医“减负” 看病贵难题缓解
东北网4月16日讯(赵文良 郭成志 记者侯巍)宁安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6年来,报销、补偿的比例逐年提高,15万农民得到了实惠,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的问题。
2012年,宁安市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237859人,参合率达99.8%。2006年1月至2012年3月末住院补偿150546人次,补偿金额10119.55万元。2011年至今,新农合已为162名患大病的农民,发放补偿114.11万元;为3名患“两病”儿童,发放补偿4.12万元。
据了解,2012年,宁安市每位参合农民筹资总额提高到29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240元(中央财政补助132元,省级财政补助87元,市财政补助21元),农民每人缴费50元。各级政府补助的每人240元纳入住院统筹基金。农民缴纳的每人50元分别纳入门诊统筹基金30元、家庭账户基金20元。住院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民住院补偿,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普通门诊费用补偿和门诊慢性病补偿。家庭账户基金用于参合家庭个人在村卫生所和卫生院就诊支出。
为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使国家的新农合政策更好地惠及农民,2012年,宁安市上调4种疾病合作医疗的专科门诊补偿数额。癌症、肾功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术后服用排斥药物,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计入补偿基数费用扣除500元起付线,其余费用按80%补偿,住院发生的费用按住院补偿比例执行,每人年累计最高支付封顶线为6万元。
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在国家规定的定点医院治疗补偿70%,每人年累计最高支付封顶线为6万元。在当年10月份如果资金有结余,将对终末期肾病、耐多药结核等单病种采取最高限价,扣除起付线,按70%比例补偿,并报批进行二次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