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农合大病救助病种达20种
我市4个试点县区新增12种大病救助病种
本报讯 (记者 郝晓炜 通讯员 张哲慧)昨日,从市卫生局传来消息,我市将推进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在目前已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乳腺癌等8种(类)大病保障的基础上,即日起,在娄烦、阳曲等4个县(区)分别新增肺癌、心肌梗塞、结肠癌、直肠癌等12种大病救助。至此,我市新农合大病救助病种达到20种。
此次,我市新农合在4个县(区)扩大大病保障试点范围,具体是娄烦县增加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肺癌、食道癌、甲亢4个病种,阳曲县增加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胃癌3个病种,杏花岭区增加结肠癌、唇腭裂、血友病3个病种,迎泽区增加I型糖尿病、直肠癌2个病种。市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何进凯介绍,2011年,针对先心病患儿和白血病患儿的新农合救助政策在我市铺开。今年年初,我市新农合大病救助增加了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6种疾病。
此次,我市在娄烦县、阳曲县、迎泽区、杏花岭区4个试点县(区)新增的这12种救助疾病,以往虽都在新农合报销范围内,但是报销比例不是太高,实际报销比例不超过50%,而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这些大病都足以致贫。此次,我市将这12种疾病纳入新农合大病救助范围,至此,我市新农合的大病救助病种达到20种。这些疾病的实际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即新农合补偿70%的同时,如果患者属于贫困救助对象,民政部门还将补偿20%,患者只需支付医药费用的10%。目前,对这12种大病的救助,先在4个县(区)试点运行,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开。
此外,为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就医负担,我市还将逐步在新农合定点医院开展“按床日付费”及“先住院后结算”等支付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