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5年城镇老人居民医保报销超70%
兰州晨报讯:到2015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政策范围内的大病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达到70%(二级医疗机构)以上,农村新农合参保老年人在县、乡两级政策范围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60%,村(居)门诊补偿比例提高到40%。这是记者11月24日从省老龄委就贯彻学习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召开的会议上获悉的。
截至2010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315万,占常住人口的12.32%,预计到2015年,这一数字将达到365万。“十二五”期间,我省的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将呈现加速发展态势。
按照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十二五”期间,将确立老龄事业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把维护老年人的切身利益作为老龄事业的出发点,以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到2015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政策范围内的大病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达到70%(二级医疗机构)以上,农村新农合参保老年人在县、乡两级政策范围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60%,村(居)门诊补偿比例提高到40%。此外,就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到2015年全省城市社区中,将建设600个规模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空巢、高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综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