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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牧民重大疾病医保又出新举措

发布时间:11-26 17:10分类:市场信息

  亚心网讯 (记者 于梦冉)“现在,我们治疗重大疾病方便多了,在本地也能放心住院治疗了,以前还要坐火车去乌鲁木齐,一路上很麻烦。”家住新疆特克斯县喀拉达拉乡琼库什台村的叶尔肯·巴合提说。

  这对于农牧区居民真可谓是一件大好事,农牧区居民最担心的就是重大疾病的医疗问题。以前在农牧区“因病致贫”的现象并不少见,尤其是由重大疾病返贫的现象更是突出。因为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比较高,治疗费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让生活在农牧区的居民难以承受。

  8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提高农牧区居民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有效减轻农牧区居民治疗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推进农牧区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厅经过审核研究后,确定了47家医院为自治区农牧区居民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这也意味着自治区农牧区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其实,近年来,自治区一直都在关注全疆农牧区居民重大疾病的治疗问题,通过新农合、医疗救助、财政补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紧密结合,逐步探索有效的补偿和支付办法,切实减轻农牧区居民患重大疾病的医疗负担,提高农牧区居民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自治区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阿依夏木·玉努斯说:“2011年自治区农牧区居民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是集中在自治区级医院,2012年增加了一些地(州、市)级医院,今年是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更多地(州、市)级医院。”

  据统计,2011年9月,自治区全面推进农牧区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目前,农牧区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逐步完善。2011年至今,自治区农牧区居民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的疾病类型从8类上升到22类;今年在2012年的基础上,又新增了19家农牧区居民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截至目前,自治区农牧区居民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伊犁州中医医院、伊犁州新华医院、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昌吉州人民医院、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武警新疆总队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米东分院等47家医院。

  农牧区居民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多了,对治疗重大疾病费用的报销比例也在不断地提高。对于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在定点救治医院救治并按照规范化诊疗方案规定的治疗方法治疗的救助对象,其发生的当次住院治疗费用分别由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按4:3:3的比例进行补偿;对于其它病种在定点救治医院救治并按照规范化诊疗方案规定的治疗方法治疗的救助对象,其发生的当次住院治疗费用由新农合基金按70%的比例进行补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按30%的比例进行救助;非民政救助对象发生的当次住院治疗费用由新农合基金按70%的比例进行补偿、大病统筹基金承担30%的补偿。

  阿依夏木·玉努斯说:“这样更方便了农牧区居民治疗重大疾病,现在农牧区居民可以就地诊治重大疾病,在费用和时间上,都节约了不少。为让农牧区居民早日享受到这项惠民措施,目前自治区卫生厅要求,全疆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组织医院新农合管理人员、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新农合的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相关疾病临床路径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服务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保证农牧区居民患重大疾病能及时得到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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