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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参合农民达到99%

发布时间:11-27 00:55分类:市场信息

  本报讯 2011年,吉林省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1302.05万,占在乡农业人口数99.07%,创历史最高水平。

  近年来,吉林新农合保障水平逐年提高,2008年吉林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只有80元,2011年达到230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08元,省财政 补助60元,县(市)级财政补助32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30元。全省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2008年的51.20%提高到2011年的 71.72%,增长20余个百分点。2011年,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封顶限额提高到6万元,较2008年增长一倍。

  新农合保障基金的管理也更加规范。几年来新农合统筹基金使用均达到了预期目标,即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在此基础上,吉林不断完善新农合救助制度。2011年,以省为单位推开提高儿童两病(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工作,共有225例患儿受益。全省 进一步扩大试点病种,对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脑出血、结核病、精神病等20个治疗费用高、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疾病,提高了新农合报销补偿比例。对需要转 往省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疑难重症疾病,低比例报销起付段以上的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比例由45%提高到60%。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五保户、重点优抚对 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合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

  另据了解,2009年吉林省普遍开展了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率达100%,为全国率先实现统筹省份。2011年全省范围内实现了新农合就诊、审核、报销“一卡通”并将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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