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至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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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日前表示,从2012年起,新疆再次调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把农牧民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90元。
据自治区卫生厅介绍,新疆今年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力争使参合农牧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农牧民人均年收入的8倍,且不低于6万元。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今年新疆卫生部门还将进一步强化新农合风险保护机制,通过建立自治区级统筹基金、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机制等形式,加强对重特 大疾病的保障,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新疆今年还将选取部分地区展开试点,把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种疾病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自2003年以来,新疆新农合制度已覆盖农牧业人口达1000多万人。新农合使新疆农牧民看病报销更方便,大大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