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新农合农民得实惠
本报讯4月19日,隆回县桃洪镇大花村二组村民罗清和从该镇卫生院新农合报销了1397元医疗费用,他这次住院治疗化脓性阑尾炎,共计花费1547元。罗清和高兴地说:“没想到现在的新农村合作医疗这么惠民。”4月1日起,隆回县实行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该方案大幅提高医疗补偿标准,隆回县农民每年向新农合交纳50元费用后,到乡镇医院看病住院一次只需要交150元的基本医疗费,其余医药医疗等费用全部由新农合买单。同时,新农合农民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金额从原来的8万元提高至10万元;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由去年的40%提高至50%;特殊门诊补偿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最多补偿1200元提高到1800元,对所有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耐药结核病、重性精神病等重大疾病按临床路径规范化治疗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至80%。
隆回新农合新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减轻了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负担,为解决贫困农民看病就医难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