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将达75%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医改责任书关于“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的要求,进一步减轻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本市卫生部门经过研究,在昨日正式对外发布了本市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调整的施行办法。
据了解,此次调整的核心为落实新农合社区首诊、按需转诊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住院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平均达到75%,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达到80%、75%和50%。《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卫基层〔2012〕3号)的其他规定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