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项举措提升新农合服务质量
一是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全面实行了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制度,将一般诊疗费纳入补偿范围,由新农合补偿80%;门诊补偿比例提高到不低于60%,并可跨乡跨村 就医。同时,将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纳入门诊补偿,普遍不少于20种,补偿比达到50%,封顶线提高到1万元。
二是提高住院保障水平。新农合政策范围内 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部提高到75%以上,住院补偿封顶线全部提高到10万元以上。设立了政策范围外住院费用限制标准和保底补偿,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 范围外住院费用比例不得超过15%,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大病省外治疗实行保底补偿,比例不低于40%。
三是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将儿童白血病、先 心病等8个大病病种的新农合报销比例全部提高到70%。在1/3的统筹地区新增了肺癌、急性心肌梗塞等12种大病提高保障水平,新农合报销比例全部提高到 70%。四是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在全面实施门诊统筹总额预付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住院方式改革,已有57%的县、76%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住院方式改 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