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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新农合补助标准提至每人每年290元

发布时间:03-13 00:14分类:市场信息

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日,从齐齐哈尔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政策中,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90元,其中各级政 府补助24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至每人每年50元。在每人每年补助的290元中,220元用于住院、门诊慢病、门诊大病和一般诊疗费,70元用于乡、村两 级门诊统筹。

对于住院治疗的参合人员,明确指出:在乡 (镇)级新农合定点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85%;在一级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为50元,50元以上补偿比例为85%;在二级新农合定点医 院住院起付线为300元,300元以上补偿比例为70%;在三级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为500元,500元以上补偿比例为60%。此外,在市结核病防 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的标准:起付线为300元,300元以上补偿比例为80%。

2012年,新农合政策再次扩大保障范围、扩 大受益面,全面推行门诊统筹制度,增加门诊慢病病种,开展门诊大病补偿。其中,各统筹地区门诊慢病病种在不少于15种的基础上要有增加,最高封顶线达到 5000元。同时开展0-14周岁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 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以及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和重症精神病等大病补偿。同时更进一步探索血友病、糖尿病Ⅰ型、综合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大病 补偿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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